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政策附件

如果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或在中国使用我们的网站,在我们的数据隐私通知(“通知”)相关条款之外,下列与中国有关的特别条款也适用于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

您必须达到18周岁或以上,才可向我们提供或提交任何个人数据。我们不接受任何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个人数据。

我们的宣传材料可能包含商业广告并可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您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通过向我们提供与提交您的个人数据,您同意我们以通知所述的方式收集、处理与分享该等数据。此外,如果您向我们提供了朋友的、或您希望我们联系的其他人的联系方式,则通过向我们提供与提交其个人数据,您同意事先向其提供一份通知副本,并陈述与保证您已经取得其同意,以允许我们以通知所述的方式收集、处理与使用数据。

在适用法定要求的范围内,如果我们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数据用于通知未说明的用途,我们将提供一份单独通知并获得您的同意。

如果适用法律、法规或政府不时如此决定,将您的个人数据传输出中国前,我们将向您提供进一步必要通知,对该等数据传递进行必要安全评估,并就必要的安全评估目的向中国主管机关报告该等传输。

在本附件日期后生效的任何立法、法规或规定都将被视为立即适用,并取代本附件中任何与之冲突的条款与条件。